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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報北京7月31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31日發布消息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日正式印發《紀檢監察統計分析指標體系(試行)》,構建貫通監督檢查、審查調查全流程,涵蓋“四個監督”“四種形態”各方面,體現政治效果、紀法效果、社會效果相統一的指標體系。
據悉:指標體系將分散在信訪舉報、監督檢查、審查調查、案件審理、黨風政風、巡視巡察、國際合作、案件監督管理等各職能部門的統計指標進行有機整合,共兩大類9方面146項指標,其中此前已有指標103項,新增體現嚴明政治紀律、履行監督第一職責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等方面成果的指標43項。
據介紹,此次指標體系的設立堅持反映整體工作和反映重點工作相結合,既設立監督檢查、審查調查、問責等反映整體工作成果的指標;又突出重點,設立嚴明政治紀律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、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、國際追逃追贓、自我監督等反映重點工作成果的指標,全面系統反映紀檢監察工作成果。
自2020年起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將每季度對各省區市紀委監委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出機構、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情況進行統計匯總,以《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統計情況通報》的形式通報,并以適當的形式向社會發布。
來源:人民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