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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為要義的八項規(guī)定出臺已近三年,但記者在采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很多地方并未真正落實。以最為常見的政府部門總結材料為例,不管和領導有沒有關系,不管領導是否重視過,“領導重視”往往都是“標配”甚至幾乎都是第一條經驗、最重要的做法。典型的案例是,今年初哈爾濱市道外區(qū)發(fā)生火災后,“平安哈爾濱”發(fā)布的官方通報中“領導重視”占據(jù)了近半篇幅。
這種八股味兒十足的行文習慣,在政府、事業(yè)單位甚至高校的文件中一直大行其道。但在相對閉合的行政體系里,除非做得太過分而且成為公共議題,否則,多數(shù)人都會見怪不怪,誰也不會覺得有什么不妥。
領導真的重視嗎?領導憑什么不重視?不說清楚這些問題,很多官方文書里生生安上去的“領導重視”,恐怕真的是不妥。如果領導不重視卻非要說他重視,那就是虛假信息,這樣的政府文件公信力顯然不足。就算領導真的重視了,重視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是應該的嗎,有什么值得大書特書的?不重視才是失職吧?
當然,這些道理跟一些人可能講不通。在長期的行政作風熏陶下,他們早已形成這樣的一種行事邏輯:領導重視是寫材料和做工作的基本要求。所以,很多人言必稱“領導重視”,以各種辦法為領導“穿靴戴帽”,搞各種各樣的形式主義。
慣性的力量何其強大?從幾年前的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垮塌事故,到今年的哈爾濱倉庫大火,在該介紹事故和死傷者情況的時候,“領導重視”總是習慣性地跳出來刺痛公眾的眼球。這種八股文風,將一些人員平時“眼里只有領導”的官僚主義作風和關鍵時刻千方百計替領導推脫責任的心態(tài),表現(xiàn)得一覽無余。
盡管黨的十八大報告在總結社會管理創(chuàng)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,在“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、社會協(xié)同、公眾參與”之后增加了“法治保障”,要求社會管理法治化。但是,當前不少地方卻存在這樣一個無奈現(xiàn)實:有了領導重視,工作才能開展下去,否則即便制度再有力、措施再完善、執(zhí)行再到位,沒有領導重視,對于具體工作和個人來說,可能也是白搭。畢竟,領導手中有權力、資源,領導重視意味著“尚方寶劍”。而在當前的“任期政治”模式下,人走政息的事情并不少。
當然,我不是說領導不該重視一些事情,也不是說領導重視不重要。我想說的是,公眾需要的不是停留紙上的“領導重視”,而是領導干部的實際行動和責任擔當。公眾擔心的是,從文件上看領導是重視了,但制度沒有健全、問題沒有解決外,反而由于領導個人好惡、業(yè)務精疏的原因,導致該重視的事情得不到重視,該解決的問題無法解決。結合實際,這些擔心也說明依法治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言為心聲,在從上到下越發(fā)強調“講人話、講新話”的時代,政府文件“躲進小樓成一統(tǒng)”有些突兀,卻也很無奈。祛除這些附加于領導頭上的溢美之詞,實事求是地表達領導的權威和作用,既靠改文風,更靠改作風。公眾期待相關系統(tǒng)內人員不再言必稱領導重視,實際工作按照正常制度、流程扎實有序地推進就可以了。